10月23日,一则刊登在《浙江日报》上的公告引起了众人的注意。公告称,天诚会计师事务所4名注册会计师严重违反《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法撤销其注册,并予以公开谴责。
按照《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撤销注册后两年内不得申请重新注册,也就是说这4人在两年内将不能从事注册会计师的工作。一位业内人士指出,撤销注册无异于敲掉了“饭碗”。
在此之前,浙江省财政厅开展了2002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发现天诚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在对企业进行审计时进行了违规操作。3月份,浙江省财政厅对4名注册会计师的违规执业作出处罚,暂停天诚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业务3个月,没收违法所得15.1万元,并处罚款15.1万元,并对4人处以暂停5至6个月执行审计业务的处罚。
而这一次作出处罚决定的是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该协会秘书长何元福解释,该协会是依据《注册会计师法》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撤销4名注册会计师的注册资格的,他并且强调说,“这是一次行业自律”。而由于对执业人员实行“市场禁入”,显然比前一次省财政厅的处罚更为严厉。
行业诚信形象不容损害
省注协有关人士说,依据浙江省注册会计师的行业自律制度,这次还首次使用了“公开谴责”这一最严厉的处罚,虽然以前也有类似事件发生,但只采用谈话提醒、责令书面检讨或通报批评等限于行业内的形式。
为何今年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痛施“铁腕”?有关负责人解释,首先是大环境使然。在国际上,美国安然公司会计丑闻、世界通信公司假账等,引发一系列会计问题,使注册会计师的诚信问题受到了全世界的关注。同时,国内也出现了一些会计违规现象,从琼民源、银广厦,直至蓝田股份,虚假财务报表、虚假验资案件,严重影响了我国的金融、经济秩序,我国注册会计师的诚信问题也受到了巨大挑战。
而注册会计师的职责是为企业财务报表的可信性提供证明,其工作结果是让投资者和债权人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并依此作出决策,因此,诚信是会计行业最宝贵的财富。
在天诚事件中,4名会计师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省财政厅罗列的违规行为有:未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对重要的会计事项,未采用恰当的审计方法、在未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的情况下即予以确认;以及取证不充分,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恰当等。比如,注册会计师李某,在对某企业2001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中,只取得该公司证券投资涉及的55个账户中的6个账户的期末对账单复印件,在未获取充分审计证据的情况下,就对该公司其他货币资金、短期投资等项予以确认,并相应确认2001年度证券投资收益2.83亿元,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而审计是一项非常讲究程序的工作,这一程序漏洞可能为今后埋下隐患。
有关负责人说,这次作出这样的决定,就是向社会公众表明,注册会计师协会对会员进行严格管理,决不护短、不偏袒。同时,给全体会员敲响了警钟,在行业内树立起好的风气。
“诚信结”怎么解?
“不做假账”,这是对会计从业人员最基本的要求。但是由于利益驱动,会计造假作假事件频频曝光于公众。
如何解开这个“诚信结”?有关专家指出:建立完善的行业自律、监管制度十分重要。据了解,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如制定《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从业人员不良职业行为记录制度》、《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惩戒办法》等规定,要求如实记录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从业人员的不良职业行为,并把它作为业务监管和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审批、年检的条件之一。对于发生不良职业行为的行业从业人员,则根据规定进行惩戒。同时,对优秀注册会计师、优秀注册资产评估师授予荣誉,进行公开表彰。
但是,深究会计造假的原因,还有企业缺乏审计需求的缘故。在我国,由于产权制度、企业监管制度没有完善,企业进行审计,很多是为了应付检查,导致内在审计需求缺失。而注册会计师在业务上为企业部门提供审计服务,是由企业支付费用,有时候为了保住业务,不得不遵循企业的意志。这就需要在法律上对企业造假进行约束。
同时,有业内专家也指出,我国的很多会计师事务所是有限责任公司,而国外公司实行的是合伙制。合伙人需要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任何一个合伙人的错误或舞弊行为会给整个事务所带来灾难,而有限责任事务所仅以公司资产承担责任。而要杜绝造假,只有在严厉的赔偿制度和法律责任的约束下,才有保证。
此外,现时还存在会计制度、财务制度、税务制度不配套的问题,注册会计师制度的完善也需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发展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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